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子?

问题:

牧师,有人说创世记第六章2节中的“神的儿子”是指天使,他们和“人的女子”交合生子,产生巨人!这种解释对不对?

解答:

我的研经心得是,这种解说不合乎创世记第六章的上文。要理解“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子”指谁,最好是追溯到创世记第四及第五章中,有关两兄弟的故事及两个家谱/家族的描绘。
第四章一开始就记载犯罪以后的亚当和夏娃生了该隐和亚伯。前者是农夫,后者是牧羊人。圣经的叙述暗示,该隐没有遵守亚当和夏娃所教他的献祭赎罪法,一意孤行,用地里的出产献祭(他本可向亚伯取羊献祭)。亚伯却循规蹈矩,用羊群中头生的羊和脂油献祭赎罪。这就是为什么第七节记载上帝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悅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中文和合本圣经所译成“行得好”和“行得不好”的那个“好”字,在希伯来文里是yatab,也可译成“对”。意思就是,该隐的主要问题是他行得不对,不正确。当罪人到上帝面前,要与圣洁的神交通时,首要的是谦卑认罪、对付和处理罪;我们还特別需要祭物之血来遮盖我们的罪与赎罪。这是上帝自己为亚当和夏娃作的,也教他们怎么作(参3章21节)。亚当和夏娃也一定有教该隐和亚伯要这么作,才能赎罪亲近圣洁的造物主。可是,该隐不自洁,不愿对付自己的罪,不敬畏上帝,不献赎罪祭。他生命的问题在接下来发生的打人和杀人案中(4章8),以及“离开耶和华的面”的行为中(4章16),更加显露出来。“离开耶和华的面”(went out from the presence of God),基本上就是离开上帝,偏行己路,自满自足的意思,不再敬畏敬拜、顺服事奉造物主。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第四章的后半段在“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的前提下,记载了该隐后代的状况。他们改变了上帝所设的一夫一妻婚姻模式,开始一夫多妻制(4章19);他们高举罪恶,凶狠可怕,只为一个小伤口就可杀掉一个少年(4章23-24节)!简言之,该隐家族的属灵和道德生命每况愈下。虽然他们才华洋溢,技术精明──是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是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是铜匠铁匠的祖师──他们却不敬畏真神,“离开耶和华的面”。很值得留意的是,在该隐的家谱里,有特別多个女子的名字被提起:第19节有“亚大”,名字的意思是装饰和漂亮,以及“洗拉”,意思是阴凉;第22节有“拿玛”,意思是美丽可爱,似都强调她们的美貌颖娇。
描绘了该隐家族的属灵道德危机和文明之后,创世记接下来便记述另一个较长的族系,即代替亚伯的塞特后代(4章25节-5章32节)。圣经特別强调“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4章26节)。这一句“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call on the name of the Lord)有“人才属于耶和华的名”(called by the name of the Lord)的意义,也就是说塞特的后裔是亲近上帝和敬虔的。从塞特到挪亚,共九代,有与上帝同行三百年的以诺(5章21节),有被称为“义人”、“与上帝同行”、“凡上帝所吩咐的…都照样遵行”的挪亚(6章9节, 22节; 7章5节)。值得留意的是,与该隐的家族比起来,圣经在记载塞特的子孙时都没特別提起女性的名字,也不强调他们才高八斗。当然,这绝不是暗示塞特的后裔轻视女性,或他们才疏学浅。从后来挪亚一家能建造大方舟来看,这敬虔的后代也是满有知识才能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显然,紧接着该隐和塞特的家族记载之后,就提起的“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6章2节),应该就是指求告耶和华之名的塞特后代和离开耶和华之面的该隐后裔。敬虔者和背道者结婚,可惜的是,前者没有影响后者,反而同流合污,结果是“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6章3节),即敬虔者也已随波涿流,体贴私慾,离开耶和华的面,消灭圣灵的感动,因此,圣灵便任凭他们(参罗马书1章24节, 26节, 28节)。
从上文来看,创世记6章4节的“伟人”或“巨人”应指该隐的后代,他们发展了伟大的畜牧业、音乐,和制造业(4章20节-22节),也有强壮的体格。民数记13章32-33节也用这个字“伟人”(希伯来文里是nephilim)来指迦南地的人,特別强调他们身量高大。创世记6章4-5节指出,当该隐和塞特的后裔交合生子时,他们虽产生“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却是灵性道德败坏的人(6章12-13节),这是令人痛心的。
简言之,创世记第四至第六章让我们看见两条路。一是该隐及其后代离开耶和华之面的路,二是塞特及其子孙求告耶和华之名的路。前者有蓬勃的文明却生活腐败,后者与神同行但较后也同流合污,仅剩挪亚仍是义人,一家蒙恩得救,受托延读、再生,建造合神心意的世界。我们要选择那一条路?难怪,摩西后来会语重心长地对以色列人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选择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听从祂的话,专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祂…。”(申命记30章19-20节上)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谈恋爱的目的是什么?

问题: dp catasanchez28
牧师,谈恋爱的目的是什么?
答: 我的心得是,恋爱,乃为了和那一位我所特別喜欢和欣赏的人,进入一个特別的爱的关系中。这份爱有以下特色:
1. 它的要求是专一:一个人不可能,也不可以,同时与两三个人谈恋爱。在真正恋爱之前,我们可能同时“喜欢”好几位异性,欣赏他们(或她们)的容貌、品格、才华等,“喜欢”跟他们(或她们)在一起聊天、读书、事奉、看电影、吃喝等,这没问题。但是,一但开始与其中一位踏入恋爱的关系时,我就当让其他也“追求”我的人知道,我已经与某某人“in relationship”(即谈恋爱)了,专一与他或她进一步发展感情。
2. 它的内容是进一步的交往:这包括更深的沟通,以致能更多认识和瞭解对方。谈恋爱,就是要深谈彼此的优缺点、人生观、价值观、性格、品格和习惯。对方的原生家庭生活如何,他与家人的关系好不好?对方是怎样表达情绪、讲话、作决定、用钱、与异性和朋友相处等。
在进一步交往中,双方因更看清楚彼此的生命和生活,更多地接触,难免会有摩擦和冲突。这时,是否能坦诚忍耐地谈心(把自己的感受和期待说出来,彼此聆听),是否能谦卑积极地谈事(协商一下作出正面改进和改变的行动,让双方都更成长,能相处得融洽和快乐),将是恋情是否能继续发展,开花结果的关键因素。
若冲突解决了,双方的品格都更成熟了,对情侣亦更瞭解了,两人都立志同甘共苦,操练彼此安慰鼓励,恋爱的亲密感和安全感就会提升,恋情就会越真、越善、越甜美,荣神益人。相反的,若冲突没解决,或不去解决,爱情就会因彼此的关系塞下越来越多的怒气、埋怨、苦毒、不满,最终变成像塞满肮脏东西的垃圾桶一样,会爆裂,也就是,不再喜欢见到对方或跟对方在一起,亲密感少了,安全感没了,结局是失恋和分手。更令人担心的是,有些处在这种极负面状况中的情侣,还因为已经把结婚请帖都分出去了,酒席也定好了,为了不要丟家人的脸,而硬硬撞开婚姻的门,带来更多痛苦。其实,若真遇到这种状况,宁展延婚期,解决问题,也不要草率结婚。
3. 这爱的方向是终成眷属,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结为恩爱夫妻,享受婚姻中性爱的甜美,此情不渝,百头偕老,是恋爱的最大目标,最终关怀。基督教卫理公会的结婚典礼礼文,用七个动词来形容神圣的婚约,即夫妻关系:你愿意爱护他/她;安慰他/她;尊重他/她;保护他/她;专一於他/她;终身与他/她共同生活;建立基督化的家庭吗?新郎和新娘要快乐又坚定地回答:“我愿意!”
以下五点是在我与孟妙谈恋爱的过程中,上帝的灵和圣经的话语,以及父母和长辈们给予我们俩的美好教导,与你共勉:
1. 恋爱中不只要学习说“我爱你”(大多数人都喜欢说!),也要积极地说“谢谢你”、“我欣赏你”,甚至应适时说“对不起”。说“我爱你”能激发感情;说“谢谢你” 、“我欣赏你”能培养感情;说“对不起”能医治受伤的感情!
2. 恋爱不要以星座、生肖、算命等来找定义和定位,要以上帝的真理和基督里的真爱、感恩和信任、包容与信实,来为彼此的身份、生命、生活、目标等下定义与找定位。
3. 恋爱中要守身如玉,婚姻中要献身如玉。
4. 婚姻绝不是恋爱的坟墓,而是恋爱的绿州,用圣经的图像表达的话,即是“流奶与蜜之地”。婚姻中继续恋爱,此情不渝!我们的伴侣应该就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情人。
5. 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位完美的人谈恋爱(连我们自己都不完美!),而是要找到一位能适应(即配合得来,愿一起追求成长)的人谈恋爱。
6. 越早为恋爱的对象祷告越好,把自己的期待告诉天父上帝,祈求主耶稣的宝血洁净我们的心,敏感于圣灵的带领,能找到一位好伴侣。
有两处经文对我的恋爱生活赐福满满!一是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13章4-8节,关乎爱的真谛,十四个爱的特质;二是马可福音10章45节,启示主耶稣舍己救世人的爱和榜样,是恋爱者爱对方的最大动力和最佳模范。请把上帝的话背进心,行出来!圣灵会帮助我们谈荣神益人的恋爱!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请问何谓基督徒的“献身”?

使徒保罗教导说:“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马书12章1节)故此,“献身”是每一位基督徒在经历上帝的慈悲恩典之后,受激励献上自己的所是和一切所有,敬拜、事奉、见证、荣耀神。这是“献身”的广意,该应用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

“献身”的狭意,则是指一群有感动、蒙召,进一步委身“全职”或“全时间”,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的人(参考使徒行传6章4节)。就如主耶稣,祂曾是木匠,但三十岁开始出来“全职”或“全时间”传道,走遍各城各乡,宣扬天国的福音,在会堂里教训人,又医病赶鬼,使人经历天国降临的美好和自由(路加福音3章23节; 马太福音9章35节)。

按保罗蒙恩和蒙召的经历来看,献身“全职”或“全时间”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有两大意义:
1. 用生命来回应主的爱。使徒行传22章8节记载,保罗问:“主啊,祢是谁?”他在真正认识耶稣就是基督,而且是舍己在十字架上救赎罪人的神羔羊之后,奉献一生祈祷传道!
2. 用生命来完成主的愿。使徒行传22章10节记载,保罗接下来问:“主啊,我当作什么?”复活的主耶稣告诉保罗要去对万人作见证,叫人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保罗就奉献一生去完成主所愿的,爱主所爱,没有违背这从天上来的异象(使徒行传22章14-15节; 26章16-19节)。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耶稣既知要上十架,何以求神“将这杯撤去”呢?

问题:

牧师,你好。我有一个关于祷告的疑惑,已经困扰了我好久…

“他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马可福音14章36节)这是耶稣在客西马尼园里的祷告。在前半段的祷告中,祂求神把那苦难撤去,然而在后半段又选择顺服,说“只要从祢的意思”,让我觉得很矛盾。耶稣即知道神会让祂上十字架,为何还求神“将这杯撤去”呢?

解答:

在我的生活中,常常会有人说为他们代祷,就如为病痛软弱者代祷。牧者还会跟会众说“我们要相信神必定会医治。”但我却觉得说神是有能力医治人的病痛,但祂不一定会医治。所以当候我为他们祷告时,我只祈求神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在这苦难中信心能够被磨练,也祈求神安慰他们等等。对于他们的病痛,我觉得如果我求神把它挪去,是一种‘没信心的祷告’,仿佛是我在命令神要怎么做,不顺服神。
久而久之,我祷告有时候会很气馁,心里想着说:“唉… 神啊… 你是掌管生命的神,我有什么资格和权利去要求你让他继续生存下去呢…?” 我怕继续下去,我会有一种思想,“神反正有祂自己的计划。祂怎样带领,我就顺服,何必跟祂求改变环境呢?跟祂求改变我自己或别人的心思意念就好了”。

总的来说就是,到底怎样才叫做“有信心的祷告”?

我的回应:
我很欣赏你认真的思考祷告的真理和操练祷告。你的挣扎也曾是我多年的经历。后来,我的心得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是坦诚(honest and sincere)的祷告。当时主耶稣是真正的人,面对十架苦路,当然祂知道是天父的旨意,但是,祂也知道这条苦路是何等的苦-祂会经历与天父隔绝之苦,祂会经历担当全人类罪刑的痛苦等等。因此,祂坦诚的倾心吐意,求天父挪去这苦杯。但是,祂也愿意顺服天父的主权。经过三次的祷告,主耶稣全然降服,且得着能力去面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路加福音22章43节还记载,有一位天使出现加添主的力量!
主耶稣立下了信靠顺服(trust and obey)的榜样。信靠,使我们一无罣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心里所要的告诉神(腓立比书4章6-7节);顺服,是我们在祷告中越来越明白上帝的心意和带领之后,便至终选择不从自己的意思,只从上帝的意思。

为病人祷告时,我的心得是,我们就单纯的为弟兄姐妹,甚至生病的自己,向耶和华拉法求医治。但同时,正如你所说的,我们亦求心思意念的改变-即心思意念中充满出人意外的平安;有信、有望、有爱;而且,能在苦难中生忍耐,再生老炼,更生盼望(罗马书5章3-4节);还求能顺服上帝的医治方法与时间(哥林多后书12章7-10节)。

信心的祷告是信靠+顺服的祷告;信心的祷告是将所要的告诉神+同时寻求更明白神心意的祷告;信心的祷告是按着神的话和圣灵的带领来祷告;信心的祷告是信主耶稣的宝血能赦免我们的罪,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之律,得胜有馀的祷告。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参加葬礼入土后不可回头?

问题:
请问,今天这个时代里,如果一些人要我们遵循迷信的事情,我们虽然知道迷信是世俗的,我们也不信,但我们是否可以违背或刻意去触犯这些迷信的事情?…我试试把范围说得具体一些,就是华人的传统习俗,比如出席葬礼入土后不可回头,还有像平时睡觉床位必须向着某个方向,还有不可摆放镜子或类似镜子的物件在床尾向着睡觉的人,脚不可向着门,新年不可扫垃圾倒入垃圾桶等等,还有像新年必须燃放竹炮在家里用以驱邪等,如果我们不照长辈说的做,有时候他们会十分不平安,那我们照做了心里又会自责,请问该怎么看待这些事情呢?

解答:
谢谢你提出这些很实际的“迷信”问题和课题来讨论,这实在是每一位认真看待信仰立场的华人基督徒所面对的。我对这些课题和挣扎的思考心得如下:
1. 首先,我们当分辨,到底长辈们的关怀或立场是不是真的属于“迷信”。例如,我妈妈曾教导我不要睡在靠近窗口的地方。她的关怀是纯客观、符合科学因素的(所谓“常识”common sense),即靠近窗口,风比较大,一直吹着头和身体,恐怕会着凉,若下大雨,雨水还可能会滴到睡在窗旁的我。因此,我妈妈的要求,对我来说,并没有“迷信”的因素,我也乐于遵守她的吩咐,免得她担心。
2. 若长辈的要求明显不符合科学与常识,又与圣经的原则背道而驰的话,基督徒就无法认同,也不能遵守了。例如,当我父亲在二十多年前过世的时候,我才十六岁,我记得我妈妈说过,当我们作完在墓地的安葬礼之后,有家族里的亲戚叫我妈妈和我们作孩子的,应该摘下墓地旁的叶子,并呼叫“阿爸,回家啰!”显然,这是“迷信”,而且违背圣经所启示有关人死后之去处的真理!故此,我妈妈拒绝了。她坚信,我父亲的灵魂在上帝怀中安息了。当天,若我们作了亲戚所要我们作的事,我们不但否定了基督徒对永生的盼望和福音的大能,更表示我们认同民间信仰中的鬼灵论,以及民间信仰中有关死后魂魄归宿的理论。这是大大得罪上帝的!
3. 基督徒在认定某个“传统习俗”是与圣经教导背道而驰之后(其实,不是每个习俗都一定是违背圣经真理的),应当温柔又有智慧的“破迷”。例如,谦卑柔和的与家人分享我们不作那件事的原因,让亲人也有机会瞭解真理,获得真正的自由,不再被“迷信”的恐惧捆绑,获得主里的真平安。请切记,我们在向家人解明原由的过程,千万不要闹情绪,更不要带着控告的口气,前一句,后一句,“你们拜的、作的,是魔鬼,你们知道吗?!”这会造成极大的冲突和破裂的关系。记得,立场要坚定,表现要柔和谦卑。
保罗教导我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章31节下)主耶稣吩咐我们:“你们要灵巧如蛇,驯良如鸽子。”(马太福音10章16节)彼得提醒我们:“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縁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着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彼得前书3章15-16节)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这时代还有使徒吗?

问题:
牧师,想问圣经是否有说到这时代已经没有使徒了?

解答:
我的心得是,这要视你如何给“使徒”下定义。

若你是从广义的角度谈,可以肯定的是,这时代仍然有“使徒”和“先知”,也必须有“使徒”和“先知”。因广意来说,“使徒”的希腊原文意思是“派出”或“派遣”,在用法上常是被动形态。例如,在约翰福音13章16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apostolos,意即被差的人]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在犹太人的希腊译本圣经里,即七十士译本,它把旧约列王纪上14章6节的“我奉差遣”译为“使徒”,指派使者完成一项特殊任务。其重点在于“正式的授命”;最重要的是授命者和他的命令。这节经文所记载的是,先知亚希雅奉差遣把上帝的信息带给耶罗波安的妻子。

在新约圣经里,“使徒”这词也被广意的应用在教会所差遣传福音的使者身上。例如,保罗的同工巴拿巴被称为“使徒”(使徒行传14章4节, 14节),西拉和提摩太也被称为“基督的使徒”(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1节; 2章6-8节)。

因此,今天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广意来说,都是“基督的使徒”,即被主耶稣在圣灵的能力中差遣,到世界各阶层、各领域去发光作盐,见证上帝伟大救赎的使者。他们的任务是以生命影响生命,引人归主,转化社会不公不义的事。上帝要在政治界(如十九世纪影响英国废除奴隶贩卖制度的议员William Wilberfoce)、企业界(如马来西亚基督徒企业家Tan Sri杨肃斌)、科技节、运动界(像NBA球星林书豪)、艺术界、娱乐界、医学界(如护士的先锋南丁格尔)、教育界、宗教界(像英国的斯托得牧师、天主教修女特丽沙)等等,兴起祂重用,有影响力的“使徒”!

但须注意的是,新约圣经也有狭意的应用“使徒”这个词。狭意来说,“使徒”特别指耶稣在世期间所特别拣选来跟从祂的同工,他们曾目睹复活且多次显现的主耶稣,并领受主升天前的托付(使徒行传1章22节)。他们代表主耶稣行事,也继承主耶稣的事奉(马太福音10章2; 马可福音6章30节; 路加福音9章10节)。他们是教会的“根基”和基石(以弗所书2章20节; 启示录21章14节; 马太福音16章17-19节),也是教会的权威(使徒行传4章32-35节)。

我认为,狭意的“使徒”已经没有了。否则岂不是整个教会每个时代常要换“根基”?!那可危险了!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阿们”怎么用?

问题:

牧师,想请问您关于“阿门”的用处。我知道阿门代表的意义是“诚心所愿”。但是却在有些场合也被派上用场。比如说,有些讲员会要求会众找到了某节经文说阿门等的情景。想请教牧师您这是否合意?阿门除了祷告还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呢?

解答:

“阿们”一字源自一个希伯来文动词aman,其意义是确定和支持。这动词常与希伯来文的真理一字联合,意指真理是肯定真实和可靠的。当“阿们”被用为感叹词或插入语的时候,它就表示同意、赞成、诚心所愿,或强调所说的。

在旧约圣经里,当摩西向那些将进入应许美地的以色列人重申上帝的诫命时,百姓常以“阿们”来回应,表示他们个人和集体都同心合意地愿意接受、听从和遵行上帝对他们的要求。例如,申命记27章15-26节里就出现了十二次“阿们”,显示百姓同意且立志不做那些会带来咒诅的事;这包括不拜偶像,不在父母面前有傲慢的表现,不侵占别人的土地,不欺负残障人士,不欺压孤儿寡妇,不与家人和近亲产生乱伦关系,不与动物性交,不谋杀人,不受贿赂害死无辜人。如此,社会才能有公义和谐的秩序和真正的幸福快乐。

另外,圣经里多处记载以色列人称颂上帝的时候,都用“阿们”,甚至连番“阿们”,表示绝对赞成那对神发出的颂词和感恩祈祷。例如,历代志上16章36节记载当大卫称颂“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从亘古直到永远,是应当称颂的”,众民就都说:“阿们!”还有,尼希米记8章6节记载,当以斯拉“称颂耶和华至大的神”时,众民都举手应声说“阿们!阿们!”,而且低头,面伏于地,敬拜耶和华。当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时,祂也指示他们要以宣告“国度、权柄、荣耀,全是祢的,直到永远,阿们”为结束。当使徒保罗在其书信中写赞美神的颂词时,他总是写“阿们”,如“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罗马书16章27节);“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藦太前书1章17节)。保罗很看重诚心明白地说“阿们”,他甚至对哥林多教会中有说方言恩赐的基督徒说:“不然,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哥林多前书14章16节)

在圣经里,“阿们”也表示一位敬畏和信靠上帝的人,对神所命令、应许、作的事,有信心,愿顺服,肯参与上帝的计划。例如,当耶和华上帝要耶利米先知去警告以色列人,指出他们的叛逆,并呼召他们悔改以继续蒙恩时,耶利米就回答:“耶和华啊,阿们!”(耶利米书11章5节)当马可描述主耶稣的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时,他以“阿们!”作为其福音书的结束(马可福音16章20节)。

在使徒们的书信中,“阿们”也用来强调三一真神和真理的可靠性。哥林多后书1章20节指出:“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着祂也都是阿们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启示录3章14节宣称复活的主耶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在神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的。”

还有,“阿们”也常被用在以帝之名说出的祝福语中,表示诚心所愿,成就在听的人生命中。例如,“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罗马书15章33节);“愿主耶稣的恩惠常与众圣徒同在,阿们”(启示录22章21节)。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结婚时该不该拜祖宗?

问题:

牧师,基督徒结婚应不应该拜家里的祖宗?有拜跟没拜有什么后果吗?有非信徒说,这是传统,要依照,没依照以后会发生很多问题…

解答:

1. 基督徒不应该“拜”(worship)家里的祖宗,但应该要“敬” (honor)和“记(念)” (remember)家里的祖宗。因此,活在华人民间信仰盛行的处境里,华人基督徒不拿香“祭祖”,因那是“拜”;“敬拜”应单单归给创造宇宙万物的独一真神,惟有祂配得世人的敬拜和尊崇,正如启示录4:10-11记载,在天上真神的宝座面前,代表全体基督徒的二十四位长老“敬拜”那活到永永远远的上帝说:“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祢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
2. 虽然不祭、不拜祖宗,基督徒却可用诸般的智慧(参考歌罗西书1:28),在家人面前表达“敬”祖和“记(念)”祖宗,好让未信主耶稣的家人和亲戚可以看见和体验基督徒对已过世之祖先的认真态度。我特别强调要让家人和亲友“看见”和“体验”,是因为口说无凭,我们对家人说“我心里有祖宗就好了!”,这答案恐怕难令未真正认识基督教信仰的父母或长辈满意。
3. 我的意见和建议是,基督徒可以在祖先的照片(在未信主的人家里或许有祖先牌位)面前鞠躬、献花等以表达“敬”祖,再加上一个充实的感恩祷告(我说“充实”是指不要两三句就“阿们”结束,应具体细述上帝藉祖宗所带给后人的祝福),为祖宗的功劳和德行向上帝感恩,以表达“记”祖。这样,家人和亲友就会明白,原来基督徒不忘本,会“追远”,会认祖归宗,而且看重(祖先好品格方面)薪火相传,只是基督徒不拿香祭拜祖先亡灵,因为基督徒相信祖先死了,他们的灵魂不是变为鬼魂,而是“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上帝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恆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罗马书2:6-8)。
4. 要结婚的基督徒应尽早与双方父母沟通(千万不要等到结婚前一天!),表达以上信仰的立场,并为结婚当天要进行的一切礼仪达致共识和协议。在沟通的过程中,基督徒切勿冲动,说出“拜祖宗就是拜魔鬼”之类的话,而是要温和又慎重的向父母或长辈解释基督教对祖先的态度。
5. 最后,我想引用台湾王武聪牧师在其着作认祖归宗,敬拜真神里的一段话与你共勉:基督教的信仰是“孝顺父母、思念祖先、敬拜天父”,当我们做到“生前尽孝、死后思念;慎终追远、认祖归宗”,我们可以问心无愧,而且又有天父大有能力的保护,我们根本就不害怕任何“恶灵”的搅扰。基督教的孝道满足了“祭祖”的生命性(即传统认为祭祖有延续祖先生命的像征)、文化性(即认为祭祖是传统慎终追远的表达)与家族性(即认为祭祖能凝聚家族力量)的功能,又能免去“亡灵崇拜”的恐惧,这岂不是最符合国人需要的孝道与最迫切需要的信仰吗?(页4-5, 24)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关于“属灵遗产”的疑惑

问题:
牧师,想请问您是怎么看待属灵遗产?一些教会认为祖宗三代犯过的罪或他们所得的病,我们必须宣告弃绝,不然我们这一代也会同样面对类似问题。圣经讲说耶和华追讨人的罪直到三四代是一种比喻还是家里长辈犯的罪,子孙也会被上帝追讨罪债?

解答:
的确,如妳所形容的,有一些教会和基督徒特别强调,要弃绝祖先所犯过的罪和所得的病。例如,我的父亲在二十五年前因B型肝炎造成肝硬化而去世,那时我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人,也是家里唯一没有抗体的B型肝炎带菌者。多年以後,就有人告诉我,当祷告弃绝祖先所“遗传”的这种病(再加上我父亲还有一位哥哥也是因这病过世的)。另外,最近有一位弟兄的爸爸忽然间过世,有一位灵恩教会的领袖就对他的家人说,这事故跟他们的祖先二十多代之前所犯的罪有关!要弃绝!我们要如何看待这些说法呢?真有“属灵遗产”或“世代咒诅”(generational curses)要弃绝吗?而弃绝的主要方法就是藉“宣告”来砍断和破除吗?
首先,就从你所提的经文谈起吧。那是记载在出埃及记20章5-6节的话,论到十诫的第二诫时,上帝命令:“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丶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显然,从这经文的上下文来看,这一句“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乃指上帝要察罚那些“恨祂”,也就是不爱祂,不守祂的诫命,反而自制偶像来代表真神,将真神假拜和乱拜的人,又或者是指那些拜外邦偶像的人;这些人若是“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都如此犯罪,也就是家里有三四辈人(曾祖父母辈,爷爷奶奶辈,爸妈辈,儿女辈,孙子辈)都一起离开真神,拜偶像,执迷不悟的话,那他们就会因这罪而受审罚。
民数记中有一个案足以说明“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那就是,当以色列人“全会众”在巴兰的旷野怀疑上帝的信实和能力,认为他们一定不能胜过高头大马的迦南人,而且向摩西发怨言说要返回埃及,甚至还拿石头想打死那劝他们信靠神的约书亚和迦勒时,上帝便严厉地管教他们。虽然透过摩西的代求,他们的罪获得上帝赦免,但他们仍须承担犯罪的後果,即以色列中从二十岁以外向上帝发怨言的,都不能进应许地,除了迦勒和约书亚之外(民数记14章17-29节)。这“二十岁以外向神发怨言”的,岂不就是当时以色列社体中“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人吗?(当时的人大概能活到八十至一百二十岁)上帝追讨他们的罪,因他们“三代同堂”,甚至有的“五代同堂”,一起出埃及,一起见证许多神迹,一起经历上帝一次又一次的饶恕与怜悯,但他们仍怨声载道,而且还控告上帝:“耶和华为什么把我们领到那地,使我们倒在刀下呢?我们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掳掠,我们回埃及去岂不好吗?” (民数记14章6-10节)
为此,我认为,圣经里关乎“世代咒诅”(generational curses)的定义是:
全体在世的家人(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若离开真神真道,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不洁身自爱,对罪妥协,一起犯罪,而且还执迷不悟,藐视上帝的宽容怜悯,他们就会承担自己犯罪的後果和咒诅,自讨苦吃,在罪中受苦丶受害丶受伤。
但是,若任何一代真实悔罪改过,信靠主耶稣基督为他们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心意更新,离恶从善,“世代咒诅”便会停止,因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人!”(哥林多後书5章17节)在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恩惠里,罪孽罪咎都被祂的宝血所洁净赦免(约翰一书1章9节),罪恶的权势和捆绑也被圣灵的大能一一破除(罗马书8章1-4节),罪恶的思想性情和行为亦被上帝的话语改变(以弗所书4章20-24节)!所以,因罪而导致的任何“世代咒诅”将断开,丰盛的医治和释放将开始临到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甚至整个家族,且如活水江河祝福满满,使满心信靠主和跟从祂教训的人,结出圣灵的果子,产生新品格新生活(加拉太书5章22-23节),体验到上帝的应许──“爱我丶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因此,你问:“家里长辈犯的罪,子孙也会被上帝追讨罪债?”我的回应是,除非子孙也同流合污,重蹈覆辙,陷入同样的罪中。上帝是公义的,祂绝不审罚无辜者。申命记24章16节 所记载,以色列社会的执法律例显示这一点:“不可因子治死父,也不可因父治死子;凡被治死的都为本身的罪。”(参:以西结书18章4节)
简言之,如何破除“世代咒诅”呢?
1. 认清导致“世代咒诅”的罪恶问题(歌罗西书3章5-9节)。想一想,是否这罪恶的状况或问题也曾出现在你的原生家庭中,或过去两三代的家庭里。这追查问题根源的努力,不是要怪罪双亲或祖先,认为自己的问题全是上一两代造成的,而是反省一下,是否引发我目前问题的其中一个因素,是过去一两代长辈的生活方式丶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已潜移默化地渗透我的生命。
2. 认识能破除“世代咒诅”的救主(约翰一书3章9节;以赛亚书53章4-6节; 诗篇103篇1-5节; 116篇7节)。你须信靠主耶稣为你的罪而死,第三天复活;祂爱你,且关心你的需要,祂要拯救你脱离罪恶,医治释放你的灵性丶理智丶情感丶意志力,甚至身体,脱离任何捆绑你多年的罪,使你能得自由丶得胜,有行善的力量;祂也要担当你的忧患,背负你的痛苦,使你的心归安乐。
3. 认定圣灵的能力够大,祂的恩典恩赐够用;人藉信心的宣告和积极的行动,可将咒诅变为祝福(加拉太书5章6-25节;哥 林多後书9章15节; 10章4-5节)。在日常生活中,不要一直感叹“江山易改,本性难易”,不要推卸责任,不要放大任何“世代咒诅”的严重性和魔鬼的权能,好像连上帝都难以解决它们。反之,我们要时刻儆醒,从圣灵得生,就靠圣灵行事,不断将那倾向邪情私欲的迷离与糊涂心意夺回,选择顺服基督和神的话。这样,“世代咒诅”就会断开,突破来到。
4. 认真地按着上帝的话,培养好心态丶好思维丶好品格丶好习惯丶好言词丶好的(健康的)起居饮食,且参加好课程与团契小组来装备自己成长(腓立比书4章8-10节, 11-13节)。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基督徒有可能失去救恩吗?

问题:

“牧师,约翰卫斯理认为基督徒有可能失去救恩或永生,也就是最后不能上天堂吗?”在卫理公会中牧养的我,已经不止一次被人问到这问题了。也有人问的方式是,卫斯理是不是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解答:

其实,这问题基本上是关乎圣经的救恩论,但它亦关乎一个属灵伟人为了忠心有效地牧养他那时代的教会,所教导的救恩观。因此,恐怕不是三言两语就可讲清楚的。不过,容许我先简要的解译圣经和卫斯理的救恩论,才回应上述问题。

一,基督教新旧约圣经所启示的救恩论是博大精深,又感人肺腑的!
圣经宣告:创造主深爱堕落的世人,不离不弃,甚至差祂的独生子耶稣,以道成肉身的方式在人间寻找罪人,还为全人类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承担世人犯罪的恶果,受苦舍命;但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完全胜过罪恶与死亡及魔鬼的权势。

接着,天父上帝更透过大能的圣灵,将圣子耶稣所成就的救赎之恩,赐给凡愿意悔改,口里承认且心里相信耶稣圣名的人,叫他们得丰盛生命,脱胎换骨,能在世忍受试炼,发光作盐;终返天家享福,且在新天新地中与基督同作王到永远!

因此,圣经所启示的“救恩”,绝不止是关乎上帝要救人灵魂上天堂的恩而己;这恩,是“恩上加恩”,是圣父之爱、圣子之血、圣灵之力,全面救人的作为,使人脱离罪的玷污辖制、鬼的捆绑干扰、死的咒诅刑罚,在世能成圣,死后能进入荣耀中。

这拯救计划,在创世之前就被预定,且在历史中成就,充份地彰显真神的主权与慈爱、公义和怜悯、信实及良善。

二,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在有生之年,极力宣扬“单靠基督宝血得救”的福音,和强调基督徒重生后的圣洁生命及循道纪律,正是十八世纪的英国人最需要的信息和异象。那时,英国社会的属灵气氛低落,贫富悬殊的问题严重,杀姦赌醉偷抢等频频发生,人心渴望复兴和转化。因此,卫斯理兄弟便在亲身经历刻骨铭心的重生之后,积极地以讲道、唱诗、写信、出版教材,组织信徒不停止聚会,社会关怀计划等,领国人归主,教国人爱主,导国人事主,力求更新英国教会、改变社会,使神国降临!

约翰卫斯理的救恩观平衡地强调“上帝的主权慈爱”和“人的回应责任”。他指出,上帝的拯救行动和恩惠总是先于人的回应和作为。他教导,上帝有“预设恩典”(prevenient grace)和“叫人悔改的恩典”(convincing grace),将良心的功能预设在每一个人心里(罗二14-15),使人人在圣灵的感动下,能决定是否要悔改信主(约十六7-11)。

他也深信,奇妙的受造界与每一个人心中对神永能和神性的基本知识,是预设恩典的祝福之一,启发人去认识造物主(罗一19-20)。卫斯理相信,只要一个人在上述两个恩典中都积极回应,再加上有身边的基督徒向他传福音,得救之日必然来到!也就是上帝会将信心赐给那一个人,使他单单信靠基督的赎罪功劳,进而立刻经历“三喜临门”――就是“领受因信称义之恩”(justifying grace),“重生成为新造人之恩”(regenerating grace),及圣灵与他的心同证“他是神儿女之恩”(assuring grace)。“称义之恩”免去一个罪人的罪咎和下地狱的刑罚(the guilt and punishment of sin),使他心中充满被赦免的平安和喜乐(罗三23-24);重生之恩则破除一个人生命中的罪恶捆绑(the power and dominion of sin),使他在基督里得自由,有全新的生命和力量可以开始过成圣的生活(罗八2-4;约一3:9)。

卫斯理常语重心长地提醒,一个已重生的基督徒要注意生命中仍存在的罪性(the being of sin or inbred sin)。这罪性会产生不良的邪情私慾,使基督徒感受到心中还有怒气、自我、贪婪、骄傲等不时不时冒现。但是,卫斯理指出,只要信徒警醒祷告,心中有道,不顺着私慾而行,反而体贴圣灵,选择好品格,我们必能持续胜过这些不好的意念和欲望,践踏要萌芽的罪根。

卫斯理相信,祷告禁食、听道查经、领受圣餐和聚会团契,是信徒从上帝领受湧流不绝的“成圣之恩”(sanctifying grace)的管道。这会使信徒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胜过试探,谒诚爱主爱人。

卫斯理甚至相信,信徒有生之年可凭单纯的信心,经历赐平安的神亲自叫我们“全然成圣”的恩典(entire sanctifying grace),使我们的心和动机都充满“神圣纯爱”(Christian Perfection,太廿二37-40;帖前五23-24;约壹四17)。虽然我们的所作所为仍不完美,但内心实已竭诚“爱主爱人”。

卫斯理盼望,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拥有这种“满有基督成长的身量”的生命,并在这种生命中歇了人间劳苦,荣返天家!

有机会失去救恩吗?

一个基督徒有可能失去救恩或永生吗?卫斯理深信,一个不断常存“生发仁爱的信心”的基督徒是不会失去救恩或永生的(加五6)。因这样的信徒持续信靠主耶稣的宝血,住在基督里,且有仁爱的外在表现印证他内在的真信心。故此,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他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39)。

但是,若一个基督徒“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一19),或“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否认耶稣基督为唯一的救主和生命之主(来十29),还执迷不悟,至死拒绝所有圣灵的感动;卫斯理很遗憾的指出,这样“固执且完全背教”的人会灭亡(wilful,total apostasy…may fall,not only foully,but finally,so as to perish forever)!

我们要留意的是,虽然卫斯理认为上述的状况会使一位基督徒灭亡,他却没有以这一点作为威胁或消极的动力,来催促信徒们追求成圣。绝不!

正如一对已进入婚约的爱人,绝不会以离婚来威胁对方爱自己,或常把离婚掛在嘴边作为彼此相爱的主要动力那样。若一对夫妻天天以“怕离婚”,或“否则会离婚”来彼此警告,及催促自己去爱对方和为对方作事,这种婚姻关系岂不是很沉重吗?在信仰上亦然,信徒成长和成圣的主要动力,绝非来自在叛道中会失去救恩的大警告;而是基於注目神的大恩和信实,以及出于自己对神的爱和忠心。

其实,圣经里的确有经文显示或警告信徒可能失去救恩。例如,希伯来书的作者警告,在逼迫中想离开基督返回犹太教的基督徒,在“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十26-27)。还有,使徒约翰提起“至于死的罪”,严厉提醒基督徒不要跟从那些否认道成肉身的假先知,因为“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四1-3;五12、16)。若一个初期教会的基督徒撇弃使徒的教导,信从了诺斯底主义,相信耶稣不过是幻影(Docetism),没有真正降世为人成全救赎之工,他们“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了!

那“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概念到底对不对呢?

请看约翰福音十章27-29节:“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主耶稣说得很清楚,永不灭亡的羊是“听我的声音……跟着我”的羊。这样说来,应该是“一次得救,一生跟主,永远得救”才最正确。

那罗马书八章29-30节和以弗所书一章5、11节的预定论要怎么解释呢?

许多人认为,这两段经文指出,上帝在祂的主权中早就预定一些人得救,而其余的人灭亡(即双重预定论,double predestination)。但是,上帝即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祂怎么会早就预定一群人灭亡呢?(参彼后三9)

其实,罗马书八章29-30节的重点,是指出无所不知的上帝对信徒的最高计划和最终旨意──最高的计划就是,上帝预定祂的儿女们效法基督那为义受苦却最后得荣耀的“模样”(罗八17),好在苦难中站立得住,最终得享荣耀(注意罗八18-25都在谈论苦难和盼望)。

以弗所书一章5、11节则是指出,上帝在创世以前,就预定了一个计划,即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藉基督得儿女的名份(注意经文中的“我们”,应该不是指一群早就被无条件拣选,预定要得救的人,而是指接下来二11-19;三6所谈的以色列国民和没受割礼的外邦人)。

结论是,约翰卫斯理的确认为,否认基督,至死仍消灭圣灵感动的基督徒,会失去救恩或永生。这也是圣经中可见的大警告。不过,卫斯理并没有用这大警告,成为他常常激励信徒竭力进到完全的主要信息和推动力。他所一贯强调的,乃是上帝的鸿恩大爱和圣洁,以及信徒在因信称义与重生之后,靠主能活出的“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下)。正如保罗所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8-10)一个不断在基督里成长的基督徒,是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失去救恩的;我们所关怀的,是如何回报主恩,为主而活,合神心意。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