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改编流行曲于敬拜时使用?

问题:

牧师,最近有个问题很困扰我一下…因为我担任崇拜音乐委员会,初一感恩崇拜赞美团要带一首改了歌词的流行新年歌曲“大团圆”,由於我本身很困扰,所以就阻止他们带这首歌,我的困扰是:(1)到底这些流行歌曲的音乐是否存有版权的争议,我们教会随意地用他人的音乐来改编,并在崇拜时使用是否荣耀上帝?(2)如果写这音乐的人本身不是基督徒而是佛教徒或其它宗教,那我们使用这音乐,只是歌词自己重新编写,并在崇拜里使用,是否荣耀上帝呢?我们如果要尊重作者,就得在谱上写上编曲者,如此在教会中使用可以吗?

解答:
谢谢你提出这课题,的确不能等闲视之。我认为,要比较全面地看待你所发出的疑问,我们至少需要厘清以下三个重要的圣经真理和原则:

一, 上帝创造和掌管万有,道成肉身挽回受造物:

在旧约时代,满有才华和音乐造诣的大卫王曾说“万物都从祢而来”(历代志上29章14节);初期教会的重要领导人雅各也教导信徒“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各书1章17节);外邦的使徒保罗更说“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马书11章36节)。因此,对基督徒来说,万有,包括音乐的创作才华,都属於真神;创造主有主权使用受造界的任何东西,包括人的音乐创作,来彰显祂的荣耀丶圣洁丶智慧与慈爱,以及成就祂拯救世人脱离罪恶和死亡的旨意。

例如,上帝的独生子主耶稣就使用了犹太民族的文化丶罗马帝国的处境(包括刑具十字架),作为祂传扬天国福音丶为世人的罪付上赎价的管道。这就是“道成肉身,住在众人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的奇妙和大能(约翰福音1章14节)!主耶稣没有拒绝人间的肉身──祂成为人的样式(腓立比书2章7节),而且藉着从死里复活,救赎会朽坏的肉体,转变它成为不朽坏的丶荣耀的丶强壮的丶有灵性的身体,并应许信靠祂的人也会得着这福份(哥林多前书15章42-44节)。主耶稣也没有拒绝被罗马帝国采用的刑具十字架,甚至舍己死在十字架上,翻转这定罪和杀人的刑具,成为宽恕丶和好丶拯救丶医治的记号和恩具!

为此,历世历代的基督徒把基督的福音传到不同的民族丶文化丶处境中的时候,都竭力落实基督那救赎和挽回的大能(罗马书3章25-26节;约翰一书2章2节;哥林多前书9章19-23节),不但将人所有的心意从魔鬼手中和世俗化中夺回,以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章5节),更将所有受造界的东西和活动(食物丶音乐丶礼仪丶艺术丶商业丶媒体丶政治丶教育丶医疗丶法律丶科技丶家庭模式等),从魔鬼手中和世俗化中夺回和挽回,好顺服基督,在基督里获得新意义丶新方向丶新内容丶新发挥丶新功效丶新希望丶新荣耀!

以目前在华人教会中使用的“圣诗”为例,《普天诵赞》第620首《天恩歌》其实就是采用中国民间旧有山歌《锄头歌》的曲调;《普天诵赞》第511首《谢恩歌》本是孔庙大成乐章,即孔庙祭孔祀典中的第二个乐章,叫“宣平之章”;《普天诵赞》第228首《恭敬赞美歌》更是改编自中国普陀山的佛歌(参《普天诵赞》350页注明这一首歌原为Buddhist Chant;I-to Loh, Sound the Bamboo: Hymnal Companion to Asian Hymns in Their Cultural and Liturgical Contexts, Chicago: GIA Publications, 2011, pp.61-62)。在基督里,一个旧人能变新人,一首“旧”歌也能变“新”歌,被挽回,献给上帝的新歌!当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埃及人给他们所要的,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出埃及记3章21-22节;11章2节;12章36;创世记15章14节),今天,我们岂不是也可以将“俗"物中的好东西“夺去",作新的美事吗?当然,这过程中不能忽视公义和智慧的课题,这就是下一个原则要谈的。

二, 不可偷盗,奉公守法:

十诫明言,上帝的子民不可偷盗(出埃及记20章15节);箴言教训说,要行为纯正(箴言11章3节;28章6节);使徒强调,在未信主的人面前要存无愧的良心(彼得前书3章16节)丶无可指责(腓立比书2章15节)。因此,基督徒要作奉公守法的公民,行各样的善事(提摩太后书3章17节)。基本上,法律规定,文学丶音乐和艺术作品的版权有效期,等於作者的剩馀寿命再加上五十年。作者或版权拥有者,有权控制其作品的再版丶在公众场所的播放和呈现,以及售卖,不管这是涉及其整个作品或只是作品的一部份。由此看来,教会领唱小组(现都称敬拜赞美团)要改写流行新年歌的歌词,并公开地在教会崇拜中唱,是须向原创者申请授权的,否则原创者有权提出诉讼。

三, 经历救恩,高唱新歌:

旧约的诗篇多次说,上帝的子民要向耶和华唱新歌,这“新歌”是赞美神的话(诗篇40篇3节),是关乎神永远常新的救恩和奇事(诗篇96篇1-3节;98篇1-2节;144篇9-10节;149篇1,4节)。以赛亚先知甚至说,全球都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因为祂使被掳的归回,使倚靠偶像的人蒙羞(以赛亚书42章10-17节)!使徒约翰更在异像中看到,天使和全体基督徒的代表,在天上真神的宝座周围与前面唱新歌,称颂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耶稣,以及祂所赐给各族丶各方丶各国基督徒的伟大救恩(启示录5章9-10节)。

由此可见,今天的华人基督徒也应该在经历三一真神的恩惠中,谱出本色化的新歌来述说上帝的权能和拯救。这些歌同时可作为教导和造就的工具(申命记31章19,22节;哥林多前书14章26节)。在十八世纪时,英国的查尔士卫斯理(Charles Wesley)就在真正重生的一年之后,1739年5月21日那一天,写了一首十八节的圣诗《圣名荣光歌》(O For A Thousand Tongues to Sing),来记念他宝贵的属灵生辰(普诵56首)。在1931年,正在中国北京燕京大学进修的蒋翼振传道(1900-1983)心被恩感,就写了《心泉歌》,後被选进《普天颂赞》中(第498首):主恩深广,无量无边,在主爱中,又过一年…灵光如火,洁净我心,导我进行,前途光明…!

现在,综合以上三大真理和原则,我想回答你的疑问:
(1) 这些流行歌曲的音乐是否存有版权的争议?──有。
(2) 我们教会随意用他人的音乐来改编,并在崇拜时使用是否荣耀上帝?──的确不荣耀神。
(3) 如果写这音乐的人本身不是基督徒而是佛教徒或其它宗教,那我们使用这音乐,只是歌词自己重新编写,并在崇拜里使用,是否荣耀上帝呢?──若是合法地处理了版权问题,并经教会慎重的神学和牧养考量,或许可以,正如上文所提《普天诵赞》第511首和228首的个案。
(4) 我们如果要尊重作者,就得在谱上写上编曲者,如此在教会中使用可以吗?──还是要注意版权问题。

结论是,基督徒要认定,这是天父世界,基督耶稣的福音是救赎性和挽回性的;基督徒是世上的光,要循道奉公;基督徒有圣灵的恩赐,可用诸般的智慧谱写新歌颂赞神丶传扬神。

我们的教会何不来一个基督徒新年歌曲创作赛,唱出基督教的信仰和价值观,我相信,会有出人意外的收获和结果!让我试试看写一首,不知道有谁可以编曲呢?

题目:新年新希望!
旧年过去,感谢上帝,
新年来罗,仰望上帝。
重整生命,从新出发,
忘记背後,努力面前!
以马内利,以便以谢,
我有良牧,充满希望!

天父阿爸,求祢看顾,
耶稣基督,求祢保护,
圣灵恩师,求祢充满,
今年更好,志得意满,
家和事兴,国泰民安,
福音旺兴,去罪就安,
新年新希望!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祭拜过的食物可以吃吗?

问题:
牧师,我家的团圆饭若是有祭过祖先的,我可以吃吗?

解答:
这是非常争议的课题。初期教会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也面对类似的挑战。当时的外邦世界多有庙宇偶像,有吃有喝的各样社交活动也多在庙中进行,甚至在市场上所卖的肉类也都祭过偶像。故此,基督徒要作的抉择包括:去不去;吃不吃;买不买。
外邦的使徒保罗在新约哥林多前书8-10章就曾详细讨论这题目,并教导信徒们如何应对。保罗所提出的重要概念和原则至少有以下七个:
一, 不要因为有独一真神的信仰和知识而自高自大,放胆无所不吃(8章1-6节, 8节);
二, 唯有爱心能造就人,也就是,要注意身边有些基督徒的良心接受度比较“软弱”,即来自拜偶像背景的他们比较敏感,他们认为吃祭偶像之物会沾污自己,因此,为了不绊倒他们,那些信心尺度比较大的基督徒要节制,虽然偶像算不了什麽,却为了主内弟兄姐妹的缘故“永不吃肉”,即不吃祭过偶像的肉(8章7-13节);
三, 凡所行的,都是为基督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9章23节);
四, 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在试探中,信实的上帝一定会为我们开出路,给我们力量去面对(10章12-13节);
五, 祭偶像之物实际上是祭鬼灵的,所以基督徒不可一口喝两个杯,即记念主耶稣十架受死的圣餐杯和鬼的杯,上帝的儿女“不能吃主的宴席,又吃鬼的宴席”(10章20-22节);
六, 不知者不罪,若被告知,就不明知故犯(10章25-29节);
七, 或吃或喝,无论作甚麽,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10章31节)。
我的建议是,你仍然可以(也应该)和家人一起预备团圆饭,开心地享受团圆乐,一家亲。在家人祭祖的时候,或呼叫先祖之灵来吃饭时,你不一定要离开,反之,“住在众人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章14节),你可以用公开的感恩祷告来发挥华人慎终追远的精神和重视家族凝聚力的传统,祷告中具体提到上帝创造和预备先祖的厚恩,且表达你深信先祖的灵魂是在慈爱的天父手中,当然,也不忘为家人和后代求福。在预备团圆饭的过程中,你可以谦和地向父母表达心意,将一些饭菜分别出来,因你不吃祭过之物。因此,在吃团圆饭的时候,你仍和大家一起吃,不过,你是吃没被祭过的食物。
愿主耶稣基督的智慧和平安与你同在,使你享受一家亲,也发光作盐!

(文章作者:刘世尧牧师)

自满的祸患

希西家虽见证过许多奇妙的神迹,仍以为能靠自己的聪明和精明的外交手腕来对抗亚述的威胁。无论一个人经历过何等惊天动地或若干次的神迹,有多丰富的属灵经历都不能确保自己永不失脚……

希西家年纪轻轻二十五岁就登基作犹大王。圣经说:“希西家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他前后的犹大列王中没有一个及他的。因为他专靠耶和华,总不离开,谨守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诫命。耶和华与他同在,他无论往何处去尽都亨通。他背叛、不肯事奉亚述王。”(王下18:5-7) Continue reading

犹大王亚哈斯

列王纪下十六章

亚哈斯是自大卫以来最不敬畏耶和华的犹大王。他不但不效法他先祖大卫行耶和华他神眼中看出正的事,更糟的是仿效以色列诸王的坏榜样,甚至仿效耶和华从以色列人面前赶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把自己的儿子烧献给神,并在邱坛上、山岗上、各青翠树下献祭烧香。这些恶行都是上帝的律法严严禁止的。(申18:9-12)亚哈斯十六年的当政使犹大的政治和信仰完全变形,带给犹大既深远且严重的后果。 Continue reading

得寸进尺的恶者

(列王纪下十八1-37)

上帝没有应许全心事奉主的仆人和虔敬爱主的信徒生命一帆风顺,不会遇见苦难,但上帝应许我们在苦难中赐恩典。上帝要我们在苦难中信靠祂。

希西家廿五岁,于公元前715年登基作犹大王,在位廿九年。自大卫和所罗门以来没有犹大王比希西家更认真寻求主,专心信靠上帝,全心谨守摩西律法的。他登基不久便开始宗教改革,废除全国各地的丘坛,拆毁柱像,铲除国内一切的偶像。上帝与希西家同在,赐福他所做的一切工作。 Continue reading

恩典与律法

中学时代,我从一位传道人的生命里面,认识和经历了主耶稣的恩典。我从他身上感受到自己被无条件的关怀和接纳。后来,我从《耶稣传》这部电影中发现,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是为了补偿人类在律法上的不足。律法使我们知罪,但主耶稣的恩典使我们罪得赦免,在基督里得到自由。从今以后,我们是神的儿女,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夺去这个福分!

很可惜的是,卫理公会的传道人,包括我在内,未必对约翰卫斯理的成圣观有很充分的了解。当我们在带领教会的时候,搞不好就把这个激进追求灵性成熟的属灵操练,变成了律法规条。我们强调要参加这个聚会,那个聚会;强调要做这个,做那个;强调人数目标,效果反应等。当会友反应不很理想的时候,传道人感到很气馁,会友也很内疚。传道人为着年尾的统计报告着急,会友也以数目字定成败。 Continue reading

旧皮鞋与新皮鞋

最近决定买新鞋,这是多年来犹疑不决的决定。

在纽西兰,有一位教会的长老给我钱,大概看我穿的鞋很旧了,叫我去买双新皮鞋,我舍不得买。回国之后,也有弟兄约我去买鞋,被我谢绝了。原因是:我舍不得它,它还好好的。

我的旧鞋,跟我十多年吧!那是我未婚妻买给我的生日礼物。那时她刚刚工作,花了薪水的两成,买了这份昂贵的礼物。对我来说,它的意义深重。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