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和快乐的分别到底是什么?快乐真的是基督徒不可以享受的世俗事吗?

转载自:刘世尧牧师面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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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要看一个人如何为 “喜乐” 和 “快乐” 下定义了。有者以相对好坏的取向来诠释喜乐和快乐,说前者是属灵的,后者是属世的。这种灵 (善) 肉 (恶) 二元分化的神/哲学已经困扰基督教的世界观许久。结果,有基督徒因享受吃喝娱乐而内疚,有者甚至倾向禁慾主义,以为快乐/娱乐等同贪爱世界,非 “属灵人” 所为。

我对 “快乐” 和 “喜乐” 的定义如下:

快乐是一种由外在正面的人、事、物因素所激发的情绪,感觉幸福、欢愉、高兴、满足。与所爱的人在一起、健康改善、需求得到满足、出门旅行、赚到钱和吃到美食等,都会使人快乐。

喜乐则是一种由内在健康的生命因素 (如与神和好、默想主道、凡事感恩、凡事相信和盼望、虚心忍耐、刚强勇敢、爱人如己、放下苦毒并饶恕得罪我们的人) ,所生发和培育出来的阳光心境与心态、情感及操守 (诗16:11;90:14;罗5:1-5;加5:22-23)。它不轻易被主观感觉、身体状况、环境变化所左右,因为喜乐的人深知自己是谁、属于谁、活着的意义,以及行事为人的标准。

基于上述定义,我的心得是:基督徒可感恩和节制地享受快乐,当专心和更多地培育喜乐。前者与后者没有冲突。

我们感恩和节制地享受快乐,因为圣经《传道书》十一章9 节提醒:”年轻人哪!你在幼年时要快乐,在壮年的日子,要使你的心欢畅;顺着你心所愿的,眼所见的去行。不过,你要知道,为了这一切事,上帝必审问你。”

我们专心和更多地培育喜乐,因为 “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 (箴言17:22),而且主耶稣基督应许:”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 (约15:11)。落在百般试炼中,基督徒都学习看做是大喜乐,因为知道我们的信心经过考验,就生忍耐,而这忍耐发挥完全的功效,就使我们成熟完备 (雅1:2-4)。

让我分享我生命中非常快乐和喜乐的几件事。

非常快乐的事:吃妈妈和岳母以及太太所煮的美食;与老婆聊天边享受她所作的蛋糕或面包;跟孩子一起游泳打球;听太太与孩子谈心;吃芒果和榴莲;去海边听海浪声;看电影!

非常喜乐的事:相信主耶稣基督赦免我的罪孽过错并赐我权柄作天父的孩子;与妻儿一起在每周家庭礼拜时分享生活大小事并彼此鼓励祝福;在很艰难的事上尝到主恩够用的滋味以及受教长进;闭起眼睛数算主恩和凡事谢恩;主动地在日常生活和社交媒体上对人 pray-care-share 的时候。

祝福你:感恩和节制地享受快乐,专心和更多地培育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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